明年起,北京将实行煤气罐“实名购买”,瓶装燃气还将附上“二维码”,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
9月25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条例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瓶装液化石油气,也就是人们俗称的“煤气罐”,在为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旦储存、使用不当,甚至可能会引发爆炸等安全事故。
按照条例的规定,北京实行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购买制度。燃气供应企业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应当如实记录用户基本信息以及用户持有气瓶的数量、定期检验周期和报废期限等情况。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在用户持有的气瓶定期检验周期、报废期限到期前三十日内通知用户;用户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将气瓶送交燃气供应企业处理。瓶装燃气还将附上“二维码”,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条例提出,燃气供应企业销售瓶装燃气,应当运用二维码等数据载体,逐步建立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此外,条例还提出,燃气供应企业定期免费入户安全检查,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安全检查,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对其暂停供气或者限制购气。个人擅自拆除、改装、安装或者移动户内管道燃气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