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公证书办理难银行存款无法取出”问题线索,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组赴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进行了实地督查。督查发现,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惠州市惠阳区公证机构存在不担当不作为、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漠视群众利益等问题,导致群众七个多月无法办理继承公证。
循环证明“没完没了”
群众遭遇办事难
惠州市惠阳区陈先生的父亲于2020年2月去世,之前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阳支行留下7万余元存款。3月2日,陈先生拿着存单去银行取款时,由于不能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取款没成功。从此,陈先生踏上了办理继承公证、证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长循环:第一次去惠阳区公证处办理公证时,公证处人员要求陈先生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陈先生到有关派出所开证明,却被告知办理亲属关系证明属于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之一,不予办理。
陈先生第二次来到公证处,公证处提出到派出所复印户籍底册也可以。陈先生来到派出所,被告知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办理。无奈之下,陈先生第三次到公证处,公证处又提出提供居委会开具的证明也行,但居委会同样不予开具。陈先生不得不第四次来到公证处说明情况,得到的回复是没有证明就无法办理公证。
各方理由“充足”
烦心事解决不了
督查期间,督查组与陈先生一起到当地银行、派出所、居委会和公证处等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银行称要想取出存款,必须作公证继承。当地派出所认为,陈先生与其父亲在同一户口本上,已能证明其与父亲的关系,户口本是公安机关出具的法定证明,据此产生的责任由公安部门承担。惠阳区公证处则认为,当事人户口本不能反映所有亲属关系,公安部门是户籍的主管部门,应该出具有关证明。
召集相关单位整改
优化办理流程
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惠阳区政府立即召集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帮助当事人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并对当前公证办理流程进行优化。惠州市政府举一反三,在全市范围对类似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督查组认为,陈先生遇到的“循环证明”问题并非偶然,源在于基层政府相关部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各有关部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规避自身责任,相互推诿扯皮,导致群众陷入“我爸是我爸”的循环证明、办事无门困境。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