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骑电动车被撞身亡,还要负全责!

2020-11-24 18:06:48

电动自行车轻便灵活

受到不少短途出行的群众喜爱

但不少电动车驾驶人为了方便

无视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

骑着电动车在车流中穿插、逆行

甚至还闯红灯……

近日

广东江门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因一连串的交通违法行为

结果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而且还要负全责

近日,余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从江门市江海区住建大厦的侧路路口突然驶入江海一路的机动车道。

紧接着,为图方便的余某又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至路口斑马线处,无视人行道指示灯正亮着红灯,直接横穿马路,结果与一辆在主干道上正常行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余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次日,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从行车记录仪和

交通监控视频中可以发现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车驾驶员

违法驶入机动车道、逆行、

闯红灯且车速过快等

一系列的交通违法行为引发

经交警部门查实

事故中

小汽车驾驶人无过错

电动车驾驶人余某

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因违法成本不高

导致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无视交通法规、横冲直撞

但发生交通事故时

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客

受伤、致死率更高

而且

电动自行车没有相关保险等

事故发生后的治疗、赔偿等

也没有保障

因此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如果您平日骑电动自行车出行

请认真阅读以下几点安全警示内容

↓↓

请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马路如虎口,机动车如虎牙

越靠近它们,风险就越大

可总有人拿生命做“实验”

骑着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

更有甚者在机动车道内逆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

请按照规定道路通行

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

要在最右侧的车道行驶

不要驶出左侧机动车道

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红灯很短,余生很长

别拿以后余生来换现在几秒钟

驾驶电动自行车

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骑电动车请戴头盔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须遵守

“戴头盔、载一人、靠右走”

年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由于未满16周岁的孩子,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 且摩托车、电动车的车速远高于自行车,遇到突发情况时未成年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避开车辆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避开盲区,务必做到以下三点:

①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 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②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 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③当大型汽车转弯时, 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除此之外还值得注意的是

超标电动车无异于一颗行走的炸弹

千万不能驾驶

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往往相对较差,再加上无一定的保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就大大增加。情况轻点的是皮肉之苦,严重的就是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