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轻便灵活
受到不少短途出行的群众喜爱
但不少电动车驾驶人为了方便
无视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
骑着电动车在车流中穿插、逆行
甚至还闯红灯……
近日
广东江门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因一连串的交通违法行为
结果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而且还要负全责
近日,余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从江门市江海区住建大厦的侧路路口突然驶入江海一路的机动车道。
紧接着,为图方便的余某又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至路口斑马线处,无视人行道指示灯正亮着红灯,直接横穿马路,结果与一辆在主干道上正常行驶的小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余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次日,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从行车记录仪和
交通监控视频中可以发现
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电动车驾驶员
违法驶入机动车道、逆行、
闯红灯且车速过快等
一系列的交通违法行为引发
经交警部门查实
事故中
小汽车驾驶人无过错
电动车驾驶人余某
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因违法成本不高
导致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无视交通法规、横冲直撞
但发生交通事故时
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客
受伤、致死率更高
而且
电动自行车没有相关保险等
事故发生后的治疗、赔偿等
也没有保障
因此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如果您平日骑电动自行车出行
请认真阅读以下几点安全警示内容
↓↓
请按照规定道路行驶
马路如虎口,机动车如虎牙
越靠近它们,风险就越大
可总有人拿生命做“实验”
骑着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
更有甚者在机动车道内逆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
请按照规定道路通行
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
要在最右侧的车道行驶
不要驶出左侧机动车道
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红灯很短,余生很长
别拿以后余生来换现在几秒钟
驾驶电动自行车
请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
骑电动车请戴头盔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须遵守
“戴头盔、载一人、靠右走”
年满16周岁才能驾驶电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由于未满16周岁的孩子,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条件均不适合骑电动车, 且摩托车、电动车的车速远高于自行车,遇到突发情况时未成年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避开车辆盲区
所谓盲区,是指驾驶员位于正常驾驶座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导致的,特别是大型车辆,盲区会更多。
避开盲区,务必做到以下三点:
①行人要与直行的大型汽车 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②非机动车要与直行大型汽车 保持3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③当大型汽车转弯时, 不要和它抢行,不要试图超越!
除此之外还值得注意的是
超标电动车无异于一颗行走的炸弹
千万不能驾驶
超标电动车速度快,车身重,刹车性能往往相对较差,再加上无一定的保护装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驾驶者本人的致伤风险就大大增加。情况轻点的是皮肉之苦,严重的就是终身残疾甚至失去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