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呀!老头子!不好了!出大事啦!”2016年7月18日凌晨3时20分左右,一阵尖锐的喊叫,撕破了月夜的宁静。
这天晚上,安徽省宣城市去往古泉镇宣城技术开发区宣九线的一条宽敞公路上,车辆稀疏,人声静谧。老张和妻子像往常一样,走出家门,穿过团山加油站,去往对面的水塘收虾笼。老张带着一个氧气泵、一根竹竿和一个水桶走在前面,妻子跟在他后面,打着手电筒给他照亮。突然,随着一道亮光从远处袭来,从水塘靠近公路那一侧开来一辆私家轿车,居然直接一头扎进水塘里!
捞虾老人遇见落水一家人
车子冲入水塘的声音特别大,从声音判断距离老张夫妇也就几十米的样子。老两口赶紧扔下手头的活儿,匆忙地跑到汽车落入水塘的那一边。
“我在这边看看车上有没有人需要帮忙,你去对面的加油站借个电话,赶紧打电话报警!”老张顺手撑着捕鱼用的竹竿,探着身子从岸边朝水塘里慢慢下移。
“有人掉进水里了吗?能听见我说话吗?”老张扯开嗓子喊了几声之后,突然,一个黑色的身影从水里钻了出来。
“人掉水里了!我刚把我儿子救出来,你先帮我抱着,我老婆还在水里面,我下去救她!”月色的水塘边上,因为视线不好,老张本能地伸手接过了落水男子递过来的孩子,帮他抱着,回到岸上。
“小伙子,我这里有个竹竿,你拿去让你老婆抓住,说不定能把她拽上来。”
“小伙子,这时间也有一会儿了,救人要紧啊,我年轻的时候当过兵,要不我把你孩子放在岸边,我和你一起下去救她。”
“小伙子……”
老张着急忙慌地、不停地和落水男子说着自己能想到和可以采取的措施。可不管老张怎么着急、怎么叫喊,那个落水男子只是淡淡地说了句,“不需要,我一个人行,不要两个人搞,我一个人搞就行,人在水里没有多重,你帮我把娃娃看好就可以了”。
“那你小心点,别让你老婆把你抱住了哈。”老张叮嘱水中的男子,担心两个人一起沉入水中。
老张还听见一个女人在水里说,“我不抱他”。
而后,老张听到那个落水男子说:“你抓我脸干什么?”之后,就听见一阵啪啪啪的打水的声音。一会儿,打水的声音结束了,就听见那个男子说:“人没有了,摸不到了。”
老张站在岸边,指挥落水男子说:“赶快扎猛子下去,到水里摸一下。”于是,落水男子扎猛子潜到水里摸了一会儿,说道,“找不到了。”
老张着急地说:“换一个地方摸嘛!水池也不大。挨个地方摸一下。”于是落水男子又去摸,但是,他没有扎猛子,而是用脚在水里试探着。他继续在水里各种试探搜索着,但始终没有再摸到那个女人。
等落水男子把水里的女人捞到岸上,放到地上时,民警和120急救车都来到现场了。
“人已经不行了。”医生检查落水女子后说。
很快,火葬场的人直接把捞上来的女子装到裹尸袋子里抬到了火葬场的车上。那个孩子只有两个月大,一直睡在老张的怀里,蜷缩着身子,一声不吭。老张看着那么小的孩子,心里一阵难受,把孩子交给了女护士。
“谢谢您的救命之恩。我给您磕头了。”落水男子跪在地上,给老张磕了几个头。
活生生的一条人命眨眼间就这样没了,望着给自己磕头的落水男子,老张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心想,水塘本来并不是很深,在车子落水后,这个落水男子要是第一时间同意自己下水营救那个女人,人或许还能有救。
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接到老张妻子的报警电话后,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消防官兵和医护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在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后,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长靳冀带着辅警小张准备回到大队做事故材料。
“你有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靳冀和小张一起研究案情问道。
“我感觉,这里面有些问题挺奇怪的。”小张说,“第一,我感觉这个男子的表现不正常,在医护人员进行急救的时候,他不但没有守在一旁,反而自己跑到救护车上坐着。咱们以前处理类似交通事故时,正常人遇到这个情况,早就崩溃了,要么号啕大哭,要么悲痛欲绝,但我从他脸上看不到他有多么悲伤和难过。”
靳冀说道:“你说的这些情况,我也看出来了,凭以往的经验,我感觉这事不简单。第一,事故当事人说自己是和老婆带着小孩去南京看病,为什么要选在凌晨这个时间点出发?出发的方向也不合情理,去往南京的人,大都不会选择这条又绕又偏的路。第二,我仔细观察了现场,在水塘靠近公路的这一边,岸上每隔一两米都种有比较高大的树,可是,唯独车辆落水的地方,两棵树的距离比较远,有五米左右,这人的车子正好顺着这个间隙冲入水里,非常巧合也很蹊跷。第三,当事人说他是因为看见右边有人突然窜出,心急之下打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落水的,但按照常理来说,假如你右边出现紧急情况,你的第一反应肯定是往左边打方向,不是吗?”
靳冀继续分析,“当然,真实的情况,我现在还说不准,这需要进一步的侦办证明。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事故现场图你也做好了,拍照片时,你有没有发现,路面上除了几片被风吹落的树叶,是不是少了些什么?”
“没有刹车痕迹!”小张回答。
“是的,我和李德亮大队长一起复勘现场的时候,我们再次仔细查看了现场,李队长发现车辆在落水前碾压草丛的痕迹异常,碾压痕迹不符合紧急避险制动痕迹,现场的草皮并未翻起,而是呈现倒伏状,这说明当事车辆并未采取制动措施,就是说,开车人很可能是故意开进水塘的,有放任的嫌疑。而且这个车子出事的时候,车子的灯光是熄灭的,车辆的车窗有缝隙,车上的钥匙也不在车上,这都不正常。其他类似事故中,车辆大灯一般都会亮很久,车窗一般都是封闭的。钥匙在驾驶人口袋里,这也不正常。按照常理判断,驾驶人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根本无心再去关闭车灯、拔掉车钥匙。”
更蹊跷的是,一个保险公司的人和靳冀提到,女性死者在出事前10多天才投保了巨额的人身保险,保金达到了400万元。办案警察在走访现场时,加油站的员工反映,案发前一天,这个车子多次出现在水塘旁边,他们还记住了这个车的车号,附近的监控视频也证实了员工的话。
警方研判,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
他为何要杀死妻子
根据侦查的情况,2016年7月22日,本案由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移送到宣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7月25日,犯罪嫌疑人、死者丈夫张大鹏在其住处被民警抓获。7月26日,该局以张大鹏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
在证据面前,张大鹏承认,其想制造一起交通事故谋害妻子,骗取巨额保险金还债。2016年11月29日,该案移送宣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017年2月27日,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17年3月27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4月25日,宣城市检察院以被告人张大鹏犯故意杀人、保险诈骗及其伙同被告人邓小刚、徐大强等8人保险诈骗案,向宣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邓小刚、徐大强骗保案另案处理)
今年10月22日,《方圆》记者来到宣城市检察院就本案采访了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骏。陈骏全面分析了张大鹏杀妻的动机。
据陈骏介绍,本案初审开庭时,张大鹏当庭翻供。同时,对于其为妻子购买保险的目的,他也拒绝承认是为了以后诈骗巨额保金,对事故原因,他辩解是因避让行人导致车辆冲入池塘,造成其妻子郭某某死亡。
经调查发现,为达到骗保目的,张大鹏处心积虑,精心做了多方面的准备。2016年7月6日,他给妻子买了4份保险。办案人员从张大鹏的手机上发现,其于2016年7月16日到7月17日先后多次搜索“人落水后多久溺亡”,“车子落水之后如何自救”等信息,在给妻子买了保险十多天之后就动手酝酿杀妻的计划,在妻子溺亡第二天,就筹谋向保险公司提起索赔,并积极办理索赔事宜。
为了逃避警方侦查,心虚的张大鹏还诱导朋友做假证,帮他圆谎。他自知半夜3点去给孩子看病,情理上说不通,而且他走的那条路也不对,于是案发后,他对警察说,自己半夜3点走那条路是因为自己跟朋友约好,到朋友那里拿钱,朋友欠了自己1万元钱,自己拿上钱,再去医院给孩子看病。他给朋友打电话叮嘱,如果警察问他,一定要这样说。
而且,张大鹏表面上是个很疼爱妻子的好男人,但背后其实有一个结识多年的情人。而在妻子水塘溺亡后,妻子的家人最初都难以相信是他故意为之,在岳母等人的眼里,这个女婿人还不错。
据陈骏介绍,被告人张大鹏在供述中提到自己的作案动机时曾说,他杀害妻子,骗取巨额保险金的目的很多,一方面可以结束其与老婆的关系,和情人在一起;另一方面,自己得到赔偿金后,还可以偿还之前因为开汽修厂、房贷、车贷、参与赌博等欠下的巨额债务,让自己过得好一些。
陈骏说,当前发生的多起骗保案,每一起个案的背后,动机大都相同,几乎都是被告人身背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投机取巧,利欲熏心,动了歪念,丧失了人性。就本案来说,张大鹏杀妻骗保并不是他的一时糊涂,而是屡次骗保得手后的变本加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大鹏为骗取保险金而杀害他人,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被告人张大鹏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2017年10月9日,宣城市中级法院对本案审理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张大鹏犯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对其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限制减刑。2018年4月11日,二审法院驳回张大鹏的上诉,维持原判。
陈骏强调,张大鹏杀妻骗保及系列骗取车险赔款的案件既涉及车险,又涉及人身保险,其手段残忍、邪恶,实属罕见,但其欺诈手法,一路走来并非深不可测,其诈骗车险赔款屡屡得手,直至丧心病狂到杀妻骗保才败露,这一系列过程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警惕。如何改善执法环境,堵塞法律漏洞,防范欺诈者的恶意行为值得各个方面深思反省。
鉴于张大鹏妻子死亡,他入狱服刑后,两个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无人照料,缺乏保障,检察机关按照相关规定为两个孩子申请了司法救助,以助力两个孩子的成长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