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区分服务来源 抖音诉“头条云现场”商标被驳回

2022-07-01 15:38:53

日,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案件一审法律文书公布。

文书显示,原告字节公司不服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44443521号“头条云现场”商标驳回复审的决定,提起诉讼。知识产权局称,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为文字“头条云现场”,将其申请注册在视频点播传输、无线电通信、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新闻社服务等指定使用的复审服务上,公众容易理解为对相关服务特点的描述或指示,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在案证据不足证明原告的在先注册商标经大量使用,使诉争商标获得了作为商标标识的显著。字节公司的诉讼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